為貫徹省委政法委《山西省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2023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落實全省檢察機關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要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職能作用,助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朔州市檢察院結合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實際,制定下發《關于建立公益訴訟法律風險提示函制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為企業發展提供精準司法服務,助推企業規范化高質量發展。
《規定》明確了建立法律風險提示函制度的目的。對于辦案中發現的企業生產經營法律風險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企業監管過程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及時分析研判并向企業或行業主管部門制發《法律風險提示函》,指出企業運營和監管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點,提出具體防范對策建議,增強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助推行業主管部門建章立制堵塞行業系統漏洞,提高企業經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能力,促進社會治理水平提升。
《規定》明確了法律風險提示函制度的功能定位和適用范圍。法律風險提示函彰顯了法律服務屬性,是公益訴訟檢察護航企業健康發展、構建行業風險防范、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有益探索,突出對被提示對象的風險預警、安全預防、法律幫助等功能,是對民事、行政公益訴訟以及磋商、訴前檢察建議等職能和程序的重要補充。同時,《規定》適用對象包括但不限于涉案企業,非涉案企業或者有關單位等存在風險隱患需要提示的,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制發,并與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予以區分。
《規定》明確了法律風險提示函的內容。法律風險提示函既包括事前風險隱患排查、防控,也包括風險出現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補救、改進和完善等。所提示的風險隱患既可以是規律性、普遍性的,也可以是個別的、點狀的,其對應的防控建議注重點面結合,主動挖掘風險源頭,提出針對性的防控建議或者解決方案。對于存在的風險隱患以及可能引發的不利社會后果,還可在提示函本文書后附典型案(事)例等方式,增強警示效果,提高影響力和說服力。
《規定》明確了法律風險提示函的制發程序和跟蹤落實。從加強法律風險提示函的規范化建設、制發法律風險提示函的審核程序等方面作了具體要求,要及時跟進督促被提示單位落實風險防控建議,充分發揮法律風險提示函在推動行業自律、修復風險漏洞、服務企業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同時,《規定》還對法律風險提示函的制發審批程序、規范化文本格式等進行了統一,切實提高其嚴肅性和權威性。
來源:朔州檢察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