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分子破壞有線電視案宣判的消息傳到濟南,廣大市民紛紛稱快。
家住舜玉小區的趙大媽對記者說:俺家長春有親戚,“法輪功”分子作惡后的第二天,就知道了當地有線電視遭到破壞的消息。俺心里一直在犯嘀咕,不知道案件破了沒有,把壞人抓住了沒有。昨天,從電視上看到,那些“法輪功”分子受到了處罰,俺心里憋的一口氣總算吐了出來。干了壞事就要受到懲罰,干了大壞事就要受到嚴厲懲罰,這是個硬理兒。
山東省政法委干部王連境、山東大學教師藍華說,破壞有線電視設施的涉案分子,選擇在今年3月5日“兩會”期間犯科作亂,這是蓄謀已久、精心策劃的,其用心極其險惡,對其嚴懲理所應當。刑法對破壞廣電設施的處罰作出了明確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被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利用邪教組織進行犯罪的行為,屬于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也將受到懲處。任何“法輪功”頑固分子,膽敢以身試法,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山東教育學院教授陳海燕說,“法輪功”分子從涂寫標語,寄發傳單、騷擾信,以致發展到組織自焚、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制造了一起起觸目驚心的刑事案件,反社會活動不斷升級,已經達到瘋狂的地步。遭到全社會唾棄的“法輪功”邪教,必將走向滅亡。
2002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