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9時,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肖揚說,人民法院依法懲處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犯罪,恐怖犯罪,組織和利用“法輪功”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積極參加“嚴打”整治斗爭,重點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批曾稱霸一方、無惡不作的犯罪分子受到嚴懲。嚴厲懲處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盜竊等多發性犯罪;依法懲處毒品、淫穢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犯罪;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共審結上述案件109萬件,判處犯罪分子161萬人,分別比前五年上升7%和14%。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突出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實施的爆炸、殺人、放火等犯罪活動。共批準逮捕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3402人,起訴3550人。認真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組織犯罪的決定,批準逮捕、起訴了一批組織和利用“法輪功 ”等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嫌疑人。
2003年03月11日